完本感言

作品:《笑傲漫威的賽亞人

    我有我世界,何須與爾同。

    這就是我寫小說的態度吧,畢竟不靠這個吃飯。小呆很早就有寫過書,當時也在起點,寫到10w的時候來了站短,簽約合同都列印了,最後還是沒有簽,因為覺得自己寫的不好。

    後來在小海疼寫了一本網遊的,20w上架之後,寫了半年,訂閱量在每章2個訂閱吧。之後就切了,寫的沒意思,都是吃低保。

    再後來,我在貼吧寫異世大陸英雄無敵的小說,吧友們還是挺包容我的,後來寫了20w,因為工作的關係就沒有再寫。

    自己也是十幾年的書蟲了,所以知道自己幾斤幾兩,我寫書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我沒書看了,也不是很想看。

    所以我就開始自己寫,把那些自己覺得不爽的地方都改成自己爽的,就是我寫小說的初衷了。

    我有我世界,何須與爾同。

    我的腦海里有很多故事,但我文筆有限,只能將就寫一寫了。

    談一談漫威的這一本書吧。

    首先,我對漫威這個ip,只是當做美利堅傳統特效大片來看,並不算是粉絲吧。

    然後龍珠,我只看到z為止,連粉絲都算不上。

    漫威的電影出了那麼多部,其實大多數人都沒有看過漫畫,講真的,電影是漫畫的同人作品,看過漫畫的都知道,被改動的太多了。

    龍珠也一樣,動畫很多都是東映原創不是?所以後期的動畫,也算是同人作品啦。

    我同人同人作品,自然與原著差距甚大,因為這個是我自己創造的世界了。

    談一談寫漫威的感受吧,首先我是按照電影劇情來的,所以把滅霸作為實力的天花板是說得過去的。

    有些道友說到了伊苟和天神組。

    就以電影而言,伊苟和星爵打架的時候半斤八兩,伊苟掌握力量多少年,星爵掌握力量多少年?伊苟最後被一個炸彈炸死了,弱點太明顯。

    還有伊苟的分身無法長時間離開星球,因為他自己就是一顆球,他哪裡也去不了。他的種子可以吞噬其他星球,達到同化整個宇宙的目的。

    在我心裡,伊苟和妄圖用以太粒子讓全宇宙都陷入黑暗的麻辣雞絲是一個水平的傢伙。

    而天神組,電影裡暫時並沒有直接顯示他們多強,他們強都是來自漫畫裡。也許傳說中的滅霸的電影裡會出現他們的身影。

    而滅霸呢?這個是要所有復仇者們一起才打得過的傢伙,作為天花板最合適不過了。


    而參考電影裡滅霸的表現,他的戰鬥力就不能設置的太高,不然復仇者里除了雷神和綠巨人以及奇異博士,其他人都只用喊666就行。

    看了a4,就能看出,滅霸沒有寶石也能硬剛鋼鐵俠,肥宅雷神,美隊。但面對緋紅女巫則是單方面被吊打。

    再回顧a3,就會發現,只有奇異博士和滅霸打了好幾個回合。可以得出結論,滅霸這個傢伙肉搏能力太強,能抗能打。但是魔抗很低,他用了所有的寶石才打敗奇異博士。

    所以在寫漫威同人的時候,主角想要對抗滅霸,只有兩條路,一條是用魔法。

    另外一個就是肉搏滅霸。

    但是,作為人類最強的綠巨人和驚奇隊長,他們的經歷無法複製吧。(不提漫畫裡的紅巨人)

    人類當中最強的就是這兩位了,一個是用血清+伽馬射線,一個是被宇宙魔方的能量直接改造。

    看完這兩位後,大家好好想一想,一個穿越到漫威的普通人要如何加強才能夠硬剛滅霸?就算是綠巨人也不是滅霸對手,驚奇隊長也只能五五開。

    所以我啟用了賽亞人的設定。說不上多好,也不算太差,因為賽亞人是有那個成功條件的。

    只是沒有想到被龍珠粉噴的這麼狠,但是有什麼關係,我寫的是漫威,我寫的是我自己的世界。我沒有收你的錢,我就不用跪著。

    其實在一開始的時候,我劇情設定好之後,是可以寫到50w的,但是,很多男女情節沒法寫,就直接跳過,有點突兀。

    還有就是賽亞人戰鬥力太強了。之前紫人那章,被道友怒噴我一個紫人就水了三章,於是我思考了一下,之後那些弱渣反派都不仔細寫了,劇情也只是簡單提一下。

    沒有辦法,就像是我寫的最後一戰一樣,賽亞人的戰鬥力擺在那裡,上去就是一拳,管你什麼陰謀詭計,還是什麼劇情。

    都不需要,知道你是反派,上去給你一拳就行。

    之後就難倒我了,故事變得越來越單薄了。勉勉強強寫到25w吧,含淚完結。

    各位道友都是老書蟲了,也知道光寫漫威的話,其實沒有那麼多事件可以寫的。所以很多人會添加各種劇情。比如添加其他電影,異界副本,要不然就是在水水水而已。

    我沒想著賺錢,所以也就寫的簡單一點吧。我文筆不好,就是來講個故事。喜歡的點個收藏,心滿意足。

    下一本暫時還是打算寫同人,想寫一本口袋妖怪的訓練家的故事。當然,依然是我自己的世界。

    誒,最近嚴打,很多不能寫,還是老實寫同人吧。

    這兩天開始思考劇情,已經開始補動畫了。但是涉及的口袋妖怪不會很多,特別是後幾代那些畫風詭異的口袋妖怪。

    小時候看口袋妖怪,還能從它們的形象上看出來是用什麼現實里的生物做的模型,後來的,不好意思,和山海經一樣。

    就說這麼多,先說好,下一本的話,依然不會太長,我覺得50w到100w是最好的字數區間。我儘量把劇情給飽滿起來。

    先談一下設定,不是按照原著來,也不是按照遊戲裡的,我是架空一個精靈世界,然後冒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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